吴春月,女,侗族,系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新民村中寨屯人(现住三江县城)。2015年11月认定为侗族大歌项目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6年12月认定为侗族大歌项目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9年12月认定为侗族大歌项目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吴春月熟悉掌握侗族大歌演唱技艺,清脆的歌声娓娓动听,让人陶醉。她曾代表三江侗族自治县到北京、上海、内蒙、宁夏、新加坡、深圳、珠海、广州等城市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很好的展示、推广和宣传民族文化侗族大歌,并得到外界人士及游客的欢迎和喜爱,使“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大歌”名扬区内外。吴春月在传习侗族大歌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了很多荣誉称号,如2018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2019年评为三三江侗族自治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0年被评为三江侗族自治县“三八红旗手”;2022年获得侗族大歌县级保护示范户;2021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文艺户”;同年还当选为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吴春月积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开展侗族大歌线下、线上培训100多期,学员8000余人;展示展演学习交流200多场;侗族大歌录制拍摄、采访30多场。同时还被市、县级机关单位、中小学、乡村社区、企业和景区等聘请为侗族大歌培训班授课老师。在吴春月的影响下,她的儿子和女儿也喜欢上了侗族大歌,多次参与侗族大歌展示展演活动。目前,吴春月培养学徒有30多人,其中吴凤兰就职于三江县鸟巢艺术团,吴仙桃在梅林乡中学担任音乐老师,吴春香现任桂林市龙胜中学老师。
吴春月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她致力于积极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好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让侗族大歌唱响全国各地。”
吴春月演出照
图为2020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馆开展常态化培训班——吴春月作为侗族大歌培训班授课老师,正在指导学员演唱技艺。
图为2019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在珠海举办“中国侗族在三江”旅游推介会,吴春月(前排左第四)参加本次展示推广活动。
2015年吴春月组织的参赛作品《嘎几哟》荣获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三江 美丽侗乡”第六届乡村文艺会演——音乐类一等奖。
编辑:张梅英
三江县文化馆非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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