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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结果公示 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获评 ...

2024-2-27 15:58     发布者: sjwhg 评论 0 查看 487
2020-2022年广西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结果公示为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23年8月至12月,我厅组织专家对近 ...


2020-2022年广西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结果公示


为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23年8月至12月,我厅组织专家对近三年(2020-2022年)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以各地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为参考依据,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传承人、实地调研的方式开展,对除南岭瑶族文化(贺州)生态保护区(实施未到3年,不参与评估)外的7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经研究,拟确定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桂派戏曲曲艺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区评估结果为优秀;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苗族文化(融水)生态保护区、壮族文化(百色)生态保护区、壮族文化(崇左)生态保护区4个生态保护区评估结果为合格(具体情况见汇总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22日至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名、工作(学校)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联系电话:0771—5610927。

邮编:530021。

电子邮箱:gxfyc5631030@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2日


2022-2022年广西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结果

序号

名称

评估结果

1

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

优 秀

2

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

优 秀

3

桂派戏曲 曲艺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区

优秀

4

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

合 格

5

苗族文化(融水)生态保护区

合 格

6

壮族文化(百色)生态保护区

合 格

7

壮族文化(崇左)生态保护区

合 格



信息来源:广西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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